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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考試

學位考試 說明
  1. 提出申請—
    請至【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】以選課之帳號密碼進入申請。請將以下資料列印出來,並繳送至教行系系辦提出申請:
    (1)學位考試申請表
    (2)學位考試委員名冊、審定書、成績通知單、評分表
    (3)論文一本
    (4)學位考試方式異動申請書
     
  2. 學位考試當日—
    請至系辦研究所承辦人拿畢業口試相關資料袋(口試當天給指導教授及口委簽名表格)
     
  3. 注意:每學期開放及截止日期依學校行事曆公告日期為主(多關閉於當學期6/10前後)。
    學位考試系統關閉後仍可以至系統修改「口試日期」及「相關資料」,然口試之舉行務必於7/31前完成,因為7/31為教務處要系所繳交口試成績之截止時間。若無法於上述期間完成論文口試,則至遲於7/25前須填寫【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】,請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系辦。
序號 標題
1 碩士學位考試程序
2 碩、博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
3 離校手續表
4 考試委員聘書(碩士班)
5 考試委員聘表書(碩士在職專班)
6 學位考試方式異動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