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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教行系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

本系大學部學生(含轉學生)自即日起1145月5日(二)向本系提出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。

申請資格(符合任一條件即可申請):

一、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GPA3以上

二、已修畢花師教育學院任何一個學程(含院基礎學程,院跨領域學程,系核心學程,及系專業學程)或各系認可之他院(系)學程。

提供大四期間學雜費減免名額:5名

申請者需繳交資料:

1.申請書   

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正本   

3.自傳(600 字以內,12 號字)

4.讀書計畫

5.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(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、全國性獲獎等)

甄選標準含歷年學業成績佔50 %、資料審查佔50%

錄取為連續修讀碩士學位之學生,得提前選修本系碩士班課程,但修習課程應遵守學校及本系之規定。

學生必須符合原所屬學系、學位學程學士學位與提前修讀之碩士班碩士學位相關規定,方能發給學、碩士學位證書。其餘規定依本校「大學生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※詳細規定請參閱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辦法及相關說明

 

📌國立東華大學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

📌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五年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細則

📌【申請】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書(學生用)

📌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簡報說明

📌優秀碩、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勵辦法

📌【註冊組】五年修讀學碩士學位流程Q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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