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畢業典禮應屆畢業生「縣長獎、議長獎及服務優良獎」自薦公告(4/11週五中午12:00止)
一、推薦名額:本系縣長獎、議長獎及服務優良獎皆推薦學士班學生各1名。
二、獲推薦資格:在校學業成績優良、品行端正、日常生活表現優異,殊堪嘉許,且須於113-1或113-2畢業者。【詳情請見附件內容】
三、推薦繳交資料:縣長獎或議長獎或服務優良獎之推薦表、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一份。
四、申請人請於4月11日(五)中午12:00前將相關資料送達系辦(教院C322室)。
五、以上若無學生自薦,將由系所主管推薦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