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大學部學生(含轉學生)請於113年5月6日(一)至113年5月17日(五)向本系提出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。
申請資格(符合任一條件即可申請):
一、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GPA3以上。
二、已修畢花師教育學院任何一個學程(含院基礎學程,院跨領域學程,系核心學程,及系專業學程)或各系認可之他院(系)學程。
提供大四期間學雜費減免名額:5名。
申請者需繳交資料:1.申請書 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正本1 份 3.自傳(600 字以內,12 號字) 4.讀書計畫 5.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(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、全國性獲獎…等),甄選標準含歷年學業成績佔50 %、資料審查佔50%。
錄取為連續修讀碩士學位之學生,得提前選修本系碩士班課程,但修習課程應遵守學校及本系之規定。
學生必須符合原所屬學系、學位學程學士學位與提前修讀之碩士班碩士學位相關規定,方能發給學、碩士學位證書。依大學法及相關規定,大學生得於三年畢業,碩士生得於一年畢業。其餘規定依本校「大學生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※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修讀碩士學位實施細則及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