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注意事項
摘錄教務處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審理期間
(一)學生提出下一學期轉系、所、學位學程申請:110/12/27-111/1/14
(二)第一志願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審理期間:111/1/27-2/9(春假連續假期為111/1/28--111/2/6)
(三)若第一志願系、所、學位學程不同意,改送第二志願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審理期間:111/2/10-2/11
二、申請流程
(一)學生至東華大學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教務資訊系統/註冊/其他/「學生轉系所申請系統」中填妥擬申請轉系的第一、二志願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資料後,產生轉系所申請表PDF檔列印紙本並簽名後,檢附擬轉系的系所要求需準備書面資料(請先洽詢該系、所、學位學程),親送或E-MAIL送交所屬系、所、學位學程(學士班需要經過導師會談並簽章,研究所免)。
(二)若轉系系所要求檢附含本學期之歷年成績證明時,因應COVID-19疫情,本次將由教務處註冊組提供線上申請歷年成績單的服務(免費),登錄網址如下:shorturl.at/muyJ9。
(三)教務處註冊組將配合110-1教師成績登錄結束後於1/27下午列印學生申請的歷年成績單送交第一志願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審理。
※轉入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檢附資料如下: